云南省曲靖市5个举措防范因工伤致贫返贫

2018.12.07

  近日,家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珠街乡的农民张安奎,在建筑工地打工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发出由衷感慨: “感谢工伤保险政策啊!我们农民工没有单位,到建筑工地打工受伤也能享受工伤待遇。要是没有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政策,我们这个家算是彻底完了。”

  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工伤保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有效减少因工伤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截至目前, 全市参加工伤保险38.61万人, 征缴基金收入1.06亿元; 落实阶段性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今年前10个月为企业减负6430.76万元,为工伤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宣传,提升知晓率。通过进社区宣传、进企业宣讲、进厂矿发放宣传单、在新闻媒体刊登政策问答、在电视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扩大宣传效应,提升群众知晓率。

  二是高位推动,增强聚合力。将工伤保险扩面列入民心工程,坚持政府主导,人社、安监、住建等多部门联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制度, 提高参保率。 规范完善参保登记、缴费和申报工伤待遇的业务流程, 明确职能部门职责、联合治理,按照 “先参保、再开工”和 “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凡未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单位 (企业), 主管部门、 监管部门坚决不予颁发许可证和批准生产,力促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四是优化政策,扩大受益率。针对建筑业等领域农民工流动性强、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问题,积极探索推行按项目参保政策,确保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项目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服务,提升满意度。努力践行 “调查到现场,群众零跑路”要求,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对接,尊重事实、严格程序、加强协调,主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工伤待遇问题搭建交流、调解平台,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支持度。(蒋海鹰)


  • 工伤
  • 保险
  • 云南省
  • 曲靖市
  • 贫返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