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文件精神,11月29日下午,铅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为永平铜矿38名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其中获得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矿井通风工、硫酸生产工、起重装卸操作工)的29名职工每人补贴1500元,获得获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矿井通风工、硫酸生产工、起重装卸操作工)的9名职工每人补贴2000元,发放金额共计61500元。
赣人社发〔2017〕34号文件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2017年11月1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在发证日期一年内可向县就业局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是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鼓励全县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立足岗位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弘扬工匠精神;有利于更加有效地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作用。(李芬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