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过程中,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农村劳动力、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群体,进行了就业精准扶贫、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加大职业培训等实践探索,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就业优先战略。
实践创新的特点
一是就业优先战略的内涵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丰富。
首先,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促进就业的目标融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让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加强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确保劳动保障机制的完备性。
其次,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党中央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就业优先战略与稳增长、惠民生等结合起来。
二是兼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社会政策托底。
在新形势下,就业优先战略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重要保障。党和政府综合运用积极就业政策,通过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政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有效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是统筹推进就业岗位创造和就业质量提高。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新业态企业纷纷涌现,有利于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是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前提条件。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加大最低工资制度执行力度,科学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改革失业登记制度和失业保险政策,让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能够享受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失业保障待遇等,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四是统筹推进就业扶贫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
就业精准扶贫,尝试的是把就业扶贫与人力资源开发统筹推进。如紧紧围绕贫困对象的就业需求,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的帮扶活动,这是推动就业优先战略向教育和培训延伸,增强劳动者创新和就业能力的体现,是对短期劳动力利用与长期人力资本培养的统筹兼顾。
五是兼顾普惠性和特殊群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当前,我国各个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间的公共服务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政府通过开展精细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投资环境等方式,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经济活力和就业吸纳能力。
面临的挑战
一是结构性就业矛盾对人力资源开发提出挑战。
近年来,我国就业的总量性矛盾得到缓解,但结构性矛盾对人力资源开发提出挑战。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已进入负增长时代,劳动力供给总量逐年减少。另外,在调结构、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部分行业的部分职工面临结构性失业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矛盾需长期面对;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二是互联网的发展对就业政策以及服务提出新要求。
新经济的蓬勃发展创造了大量新的商业模式,催生了大量的新职业、新岗位,新的就业形态也具有新特点,如工作任务项目化、工作方式弹性化等。这些新特征是有别于传统经济模式下的就业形态,对当前就业工作提出了挑战。
三是新形势下重点群体就业问题突出。
高校毕业生方面,近几年高校毕业生数量都达到新高,但从需求看,企业招聘情况没有明显改善。农村劳动力方面,在一些农村贫困地区,部分贫困农户由于缺乏工作技能、岗位信息等因素,转移就业面临困难。就业困难群体方面,近几年市场上45岁以上人员求人倍率始终在0.7以下,就业空间不断收窄。
四是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区域矛盾比较集中。
当前,我国城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由此导致我国就业机会区域不平衡、就业形势地区分化的矛盾突出。
政策建议
一是完善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新政策。
如今,我国劳动力供求关系呈现新特点,这就要求就业优先战略在创造良好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建议突出扶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突出稳定重点群体就业,突出防范失业风险,继续丰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的内涵。
二是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
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服务精准化、便民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在创业服务方面,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完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是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积极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促进多渠道平稳分流安置。此外,继续统筹推进残疾人、退役士兵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兜底帮扶困难人员就业。
四是加大对困难地区的精准援助力度。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间就业机会的基本平衡。加大对资源枯竭、产业单一、老少边穷等地区的就业扶贫支持力度,对于总需求不足、就业机会缺乏的城市,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发展战略。
五是发展新业态创造更多高质量岗位。
要积极营造更加宽松的体制机制环境,探索和创新适合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方式,促进其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同时,也要确保劳动者基本权益,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公平就业。(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