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17种国家医保谈判准入抗癌药已纳入上海市2017年版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通过前期准备, 上海已完成药品信息更新和收费系统调整,11月19日起可全面执行。
据了解, 通过国家医保谈判新增准入的17种抗癌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 病人获益高的药品, 这些药品的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同时, 为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药费负担, 在综合考虑药品价格下降、 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后, 原先上海市已纳入医保支付的部分肿瘤靶向药个人定额自负标准也进行了相应下调。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人员自负药费负担, 上海市医保部门将肿瘤靶向药个人定额自负部分同步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申仁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