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劳动关系和谐的主旋律更响亮——新疆劳动关系工作概述

2018.11.20

作为边疆地区,劳动关系和谐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说现实意义更为突出。近年来,自治区各级政府部门将劳动关系和谐作为维护边疆地区社会稳定的重要目标之一,常抓不懈,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承包方的“自觉”从何而来

“现在工地上实行的是实名制管理,而且政府部门还给农民工办理了‘阳光卡’,工资都是直接打到他们的工资专户上。承包方想拖欠也拖欠不了,拖欠了不但工资保证金要不回来,还触犯法律,实在划不来。”10月18日,记者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石河子市的某建筑工地采访时,工地负责人说了一番“大实话”。

承包方的“自觉”来源于八师石河子市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创新。

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发生,他们建立了人社与住建部门清欠联办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别化管理制度以及建筑领域用人单位信息电子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采访期间,记者深切感受到,新疆各级政府部门都高度重视从制度上筑牢治欠保支的防线,并且对制度的落实建立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和科学的考核办法。

这其中既包括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精神而及时制定的《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也包括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进行的典型案件公布。

去年12月底,新疆人社厅公布了2017年度十大欠薪案件,第一个就是伊宁市伊犁恒辉陶瓷制造有限公司拖欠356名职工工资769万元的案例。因为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伊宁市人社局将案件移送市公安部门。该市于2017年8月31日依法对承包人谌洪辉采取刑事拘留,对伊犁恒辉陶瓷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涂秀远采取立案网上追逃措施。2017年11月13日,所欠工资全部结清。

无论涉案金额大小,只要事关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就必定立案追查,而且要将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公布于众。这已经成为新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铁律和职业坚守。

调裁审各环节有效化解争议

在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同时,新疆人社部门对于调解仲裁工作同样高度重视。

记者从八师石河子市调解仲裁部门了解到,该市22个基层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先后建立了调解室,实现了“六统一”“五上墙”的各项规范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各调解中心在本辖区化解劳动争议的基础性作用,我们注重将小微案件向基层调解中心分流,并从案件调解技巧、适用法律等方面给予指导,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基层调解中心正逐渐发挥化解辖区内劳动争议的职能作用。”石河子市仲裁院负责人介绍。

在诉讼衔接方面,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全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裁审衔接工作制度,统一了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实现裁审程序有效衔接。

截至9月底,全区各级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058起,其中各级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7206起,结案率89.5%,案件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2.5%。

积极推进集体协商

发挥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合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新疆人社部门每年定期发布自治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每一至两年调整一次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新疆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严格按规定做好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和监督,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和合同履约水平。

劳动关系和谐旋律越是响亮,就越能促进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正因为此,新疆人社部门一直在路上。(王永 刘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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