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六大领域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政策

2018.11.20

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从人才分类、评价标准等方面提出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规范性、指导性意见,激发各领域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通知》对6个重点领域人才进行分类评价,包括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工程技术和技能人才,企业、基层一线青年人才等。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要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独萍 杨立辰)

  • 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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