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京山市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

2018.11.20
湖北省京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传来消息,今年以来,京山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并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 京山市要求,本市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标的额的1%缴纳工资保证金,其中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标的额的1.5%缴纳工资保证金。今年共收取工资保证金2076万元。

日前,湖北省京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传来消息,今年以来,京山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并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

京山市要求,本市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标的额的1%缴纳工资保证金,其中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标的额的1.5%缴纳工资保证金。今年共收取工资保证金2076万元。

京山市要求,施工企业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花名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实时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必须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审核,并委托银行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达农民工工资银行卡。今年来,京山市通过银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资1.35亿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同比下降10%。(李凯 吴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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