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是演的, 诊断是假的,病房是空的……” 11月14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沈阳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与一些退休老人合谋骗取医保基金的事件。
调查显示,每天都会有面包车把集中等候的老人拉到医院,无需问诊看病,医院编造各种病症诊断让老人“名义”住院。老人们则悠哉游哉,安排医院周边“一日游”,下午拿钱回家。
钱从何来?骗保骗来的。按照医保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享有97%的报销额度,几天假住院下来,没有任何治疗行为,医院动辄开出千元以上的住院费,由医保买单。结算时,医院拿大头,老人也能赚得300元左右的小利。这种明目张胆、有组织的骗保行为,已经与明抢无异。
这种强抢,表面上似乎没有入室抢劫、拦路抢劫等刑事案件恶劣,没有哪个个人人身受到伤害,也没有哪个个人财产受损,反而是骗保医院收入提高,参与骗保的老人还有真金白银的收获,骗的是大家的钱。但实际上,骗保行为同样恶劣。医院与所谓的患者,公然勾结,骗取医保基金,骗取的是老百姓共同的看病钱,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其他参保人员的权益,更碰到了违法犯罪的高压线。骗保行为一旦被姑息和蔓延,侵蚀的是老百姓看病的医保基金,破坏的是数亿人赖以保障生命健康的屏障的安全,恶化的是法治清明的社会环境。
目前,我国已正式将社保欺诈行为列入刑事犯罪。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这一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曾几何时,医保基金在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眼中成了 “唐僧肉”,不法医院追逐利润,招揽 “病人”住院, 套取医保基金; 个别参保人员, 贪图小利, 用医保卡刷卡换取日用品, 甚至参与骗保。 在此次曝光之前, 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在重拳监管之下, 仍有个别医院利欲熏心, 骗取医保基金, 可见其法律意识何其淡薄。
目前,上述两家医院已被停业整顿,公安部门已对涉嫌骗保的犯罪行为开展调查。涉及骗保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一查到底,遇有问题,必须严惩不贷。唯此才能敲响警钟,斩断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还老百姓的看病钱以安全。(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