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在日常工作中,利用乡镇(经济开发区)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本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加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力度;利用服务宣传、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强化调解随访等措施,加大仲裁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企业的法律意识。
二是强化建设,提升仲裁队伍能力水平。强化仲裁员、调解员专业能力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加大工作学习交流及培训教育力度,打造作风严谨端正、工作能力过硬、团结努力奋斗的仲裁队伍。
三是强化协作,提升仲裁联合调解能力。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联合,加强对企业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好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唇”与“齿”的有机统一。
四是强化质量,提升仲裁双方信任感。采取仲裁与调节相结合,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坚持诚信、公平的原则,提高仲裁案件调解质量及调节成功率,慎用仲裁决定权,提高案件自愿调解及履行率,让仲裁工作深入民心,做群众的知心人。
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2件,结案62件,结案率100%,为64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88.3万元。(灵璧县人社局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