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社厅会同省扶贫开发局印发 《青海省推进劳务协作促进就业扶贫三年实施方案》,对该省落实推进劳务协作促进就业扶贫三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
《实施方案》 明确了该省2018—2020年通过落实推进劳务协作促进就业扶贫, 实现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2.5万人工作目标, 其中以扶贫车间吸纳、 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 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预计2018年实现劳务输出1.5万人, 2019年实现劳务输出1万人,2020年巩固成果。
《实施方案》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 指出该省劳务协作促进就业扶贫三年计划, 要夯实就业服务基础、 落实输出地主体责任、 强化输入地帮扶责任。夯实就业服务基础,主要开展全面调查、 精准培训、 对接服务三项主要工作。 落实输出地主体责任, 主要开展积极组织劳务输出、 大力开展岗位推荐、 加强劳务品牌引领等工作。 强化输入地帮扶责任,主要开展多渠道收集岗位、多形式组织招聘、多部门协作组织、多方协作促进服务。
通过 《实施方案》 的制定及落实, 将进一步拓宽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渠道, 扩大转移就业规模, 提高组织化程度, 确保每一名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够实现转移就业, 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陈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