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一个来自山西省运城市的快递。工作人员打开一看,是一面写着“秉公仲裁,为民解忧”的锦旗。根据锦旗上的信息,他们很快查清楚这是上个月刚刚调解结案的当事人杨师傅寄送的。
案件承办人马上打电话给杨师傅,既表示感谢,也询问调解协议执行情况。杨师傅告诉仲裁员,企业很快执行了调解协议,5500元工资已经打到银行卡里。由于身在千里之外,不好当面表示对仲裁院的谢意,所以杨师傅就想到了给仲裁院寄送一面锦旗。
杨师傅家住山西省运城市,此前应聘到济宁市一家公司从事农业植保无人机操作工作。杨师傅被派往泰国工作期间,因劳动报酬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回国后,杨师傅到济宁市仲裁院咨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到杨师傅经济困难、在济宁市无固定住所、合同履行地在国外、被申请人主体认定复杂等情况后,向他详细介绍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和条件,并建议启动案前调解程序。
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让杨师傅对调解仲裁程序有了清晰的认识。杨师傅当场办理了委托手续,留下联系方式后返回了山西省。
承办案件的仲裁员及时和法律援助律师、用人单位沟通情况,逐步化解双方意见分歧。在调解遇到困难时,他们发挥用人单位所在辖区劳动争议调解协会的作用,由调解协会帮助仲裁机构做工作,向用人单位充分释明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违法的后果。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承办案件的仲裁员组织争议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秉公仲裁,为民解忧”,这八个字既是劳动者对济宁市仲裁院工作的肯定,也是济宁市仲裁院一贯秉持的工作理念。2013年,济宁市仲裁院和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建了全省首家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很快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应援尽援目标,每年有近千人受益。济宁市仲裁院建立了全程、全员调解机制,全体仲裁员与调解组织合作,成立若干调解组,在各环节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调解方便快捷的优势。(谢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