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痛点施策 筑好民心工程 国家医保局回应:完善制度流程 切实抓好民心工程

2018.10.19

工作稳步推进:完善政策 优化服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集中力量抓好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异地就医政策。 联合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印发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从加强基金管理、 落实就医地管理责任、推进一站式服务、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对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二是优化异地就医服务。简化备案及转诊转院手续、流程,优化备案服务,取消原需要就医地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等提供的所有证明盖章。开通和不断完善网上查询平台,方便参保人查询备案情况以及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就医结算等信息。

三是扩大就医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重点推进农民工较集中就医地基层医疗机构入网;以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为重点,深入研究操作性强、解决具体问题的政策,持续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全覆盖,为城乡居民规范转外就医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减少跑腿垫资。

四是确保工作平稳衔接。国家医保局成立后,迅速实现国家平台终端迁移、人员集中办公,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系统平稳运行、业务工作平稳衔接、群众待遇不受影响。同时,指导地方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统一纳入就医地医保协议管理和智能监控范围,减少管理漏洞。

截至今年上半年,经国家平台结算的人次达到48.6万 (含新农合3.5万人次),是2017年全年的2.4倍; 发生医疗费用118.3亿元, 基金支付70亿元, 分别为2017年全年的2.4倍和2.5倍。 截至2018年6月底, 在国家平台的备案人数超过267万, 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015家, 全国95%以上的三级医院已经接入平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达7575家, 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往返路途远、 手工报销时间周期长、手续办理复杂、自行垫付资金压力大等痛点问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之便:免跑腿之苦 省垫付之难

61岁的王丽平以前在广西桂林工作,退休后和丈夫来湖南湘潭跟随儿子居住。前不久, 她因病住院12天, 通过医保异地结算,在长沙顺利报销了医疗费用。王丽平高兴地说, 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让她免除再回桂林报销之苦了。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员的流动日益频繁,很多城市常住人群的医保并不在现在的居住地。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开展后,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向医院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协议约定与医院结算,参保地与就医地再按月清算。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介绍,简单来说,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流程就是三句话: 先备案、 选定点、 持卡就医。 参保人员外出打工或者在外地长期居住, 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一个备案登记, 提交一个简单的备案表, 或是用电话备案和网上备案的方式完成。 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到了就医地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办入院手续时只需要出具社保卡, 医院识别之后就可以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免除了跑腿之苦、省去了垫付之难,给了老百姓太多方便。李滔表示,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全面运行的基础上逐步统一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政策,建立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为各类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结算服务。

痛点待破解:提高知晓度 不断完善数据库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由于仍处于持续完善过程中,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仍存在不少痛点。8月, 国务院督查组在多地走访调查时发现,部分地区仍存在系统不畅、手续繁琐等问题,给患者报销带来不便。大部分基层群众普遍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表示满意,但也有个别人反映,因系统建设滞后等原因, 在结算时需要 “跑腿” “垫钱”。

张女士在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参加新农合,但常住在省会城市贵阳。今年5月至6月,因生孩子她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住院产生了一笔费用。从贵阳回到参保地安顺市普定县报销时,张女士需要备齐新农合的存折、证件照、就医医院证明等材料。

除了民众反映办理结算手续有 “痛点”, 医保经办部门也有着自身的难处。“在实际工作中, 对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仍有大部分基层镇村新农合参保人员不了解异地就医和结算手续。” 采访中, 不少地方医保机构负责人表示, 加大宣传力度,让所有参保人员了解这一惠民政策, 也是医保经办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强,一年当中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原居住地,使得政策的知晓度不高。

“异地就医结算涉及到每个人看病的问题, 涉及到个人最直接、 最切实的利益,所以我们在工作时有着巨大的压力。”天津市人社局医保制度处处长蔡若莙表示,应对新增的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管理工作,经办人员的人手不足,常常出现加班加点现象。此外,部门设置不统一,资金管理不统一等问题也是异地就医结算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的问题。她建议国家指导各省市建立统一的工作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标准,确保全国一盘棋,并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各省市的预付金及资金清算。

“归根到底,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服务的对象是人。”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表示,从目前看,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主要面对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就业人员,但大量的非就业人员同样有异地就医的需求。

“从制度看, 我国医保统筹层次较低, 各医保统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水平差距很大。 从技术看, 要扩大异地就医结算群体范围, 需要做到数据齐全, 数据及时, 数据标准。 也就是说, 哪些人参保, 工作状态如何, 通过参保数据库一目了然, 这样才能对纳入医保结算的流动人口有一个全面的把握。”褚福灵说。

针对老百姓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出现的难点、痛点,国家医保局迅速做出回应。李滔表示,将以推进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深化 “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督促各地医保部门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完善制度流程,切实抓紧抓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工作这一重要的民心工程,努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我们要求各地在10月底以前,取消所有需要 (异地)就医地的经办机构或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或者盖章。” 李滔说。

8月22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便利群众就近就医。其中确定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直接结算,采用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确定报销比例”模式,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会议要求,将加快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放在基层等。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实现对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这两类人员的全覆盖。针对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流动性大、难以出具相关材料等问题, 将通过 “三个一批”措施,提高两类人员备案率,加快解决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是简化备案纳入一批,包括取消需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盖章等;二是补充证明纳入一批,对拟赴就医地工作的两类人员,在办理备案时改事前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 即允许两类人员先在参保地备案,并承诺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及时补充,确保两类人员离开参保地前能及时备案;三是便捷服务帮助一批,加快推广电话、传真、网络、APP等多种备案查询方式,逐步实现备案服务 “不见面、零跑腿”。

此外,国家医保局将加快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建立台账、倒排时间、加强督导,将这两类人员集中地就医地基层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平台,并确保年底前所有县级行政区至少有一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本报记者 赵泽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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