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社厅印发《青海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和规范青海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就业统计数据质量。
《办法》统一了就业失业登记的范围和程序,对就业失业统计数据进行了实名化,明确了政策依据、登记范围、登记内容、登记方式和程序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监察时,应检查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情况,对未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就业登记管理。
《办法》 的出台, 体现了规范管理的要求,明确了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在青海省就业的各类人员可在就业地进行就业登记,青海省户籍人员或持 《青海省居住证》的人员均可按要求进行失业登记,体现了城镇常住人口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简化办理手续, 细化就业和失业登记方式和程序,精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不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以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 (青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