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2018年,长岛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组织所属仲裁员参加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仲裁员培训。同时每周组织学习一次,通过采取讲授、案例分析、讨论研究等方式,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了仲裁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二是坚持“一案四调”,着力改进争议处理方式方法。坚持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调解、裁决前调解的四步法,构筑案前“提示式”调解、庭前“引导式”调解、裁前“加压式”调解的调解模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始终。
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调解仲裁为民服务质量。认真排查整顿日常办案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有案不受、拖延办案、超期结案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大力推广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第一时间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通过简化优化办案程序、加强争议分类处理、强化调裁审衔接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缩短维权周期、畅通维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