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获评全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A级

2018.08.10
2018年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7年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经考核评议,锡林郭勒盟在全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被评为A级(前三名),全区通报表扬。

2018年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7年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经考核评议,锡林郭勒盟在全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被评为A级(前三名),全区通报表扬。长期以来,该盟把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作来抓,全力做好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2017年,全盟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61万家,涉及劳动者22.51万人,累计为2.71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62亿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组,建立拖欠工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落实责任制。完善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设立农牧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做到快立案、快协调、快解决。在劳动保障“12333”咨询服务热线上开通农牧民工维权专线,及时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

三是畅通农牧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盟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对于农牧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申请法律援助的,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当事人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即可获得法律援助。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民工权益的氛围。主动深入社区、企业、工地,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提升劳动者的法制意识。

五是探索长效机制。制发了《锡林郭勒盟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建立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协调机制》等文件,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农牧民工招用行为。加强对建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了信息沟通制度,把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童工使用情况作为诚信等级评价的主要依据,记入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档案,实行动态、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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