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闻喜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圆满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案件。早10时,仲裁院接到某项目工地湖北籍农民工付某申请,称其在工地干活时受伤,需要时间休息养伤,但工地负责人提供了医疗费后拒绝支付其养伤期间的工资。
了解情况后,本着“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精神,仲裁院冯益民立即打电话给该工地负责人进行调解,告知其工伤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不及时解决争议将面临的法律风险。最终,该负责人表示愿意支付工人养伤期间的工资,让他拿钱安心回家养伤。
这场调解,前后历经两个小时,不仅成功高效地处理了劳动争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更发挥了调解工作“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