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针对部分贫困劳动者就业能力不强、收入不稳定、就业困难等情况,谯城区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细化、量化、精准化整合资源,帮助有就业愿望和一定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力促贫困劳动者脱贫增收。
一是建立公示制度。积极召开扶贫相关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围绕扶贫公益性岗位人选由村(社区)采取“两册一审”开发的办法进行推选,推选对象为16-75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同时要求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要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姓名、年龄、工种等。
二是实施村级负责。扶贫公益性岗位人选由村(社区)负责落实,根据实际需求,开发一批综合性质的扶贫公益性岗位,并根据具体需要适时调整。同时,按照“因岗任人,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和2018年公益辅助性岗位计划数,在全区范围内甄选出适合到岗就业的贫困劳动者。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坚持村“两册一审”集体研究,对在岗贫困劳动者信息、补贴金额及时公告公示。严格按照“村申请、镇审核、区审批”的操作流程,规范拨付岗位补贴。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认真开展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督查、监管工作,严防走过场,坚决杜绝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对不符合条件、工作懈怠的人员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新增。近期,谯城区人社局抽调46名工作人员组成23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确保在岗人员履职尽责,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乡镇及时督促整改。(桑晓磊 程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