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赫章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通知》,紧紧围绕国家鼓励“双创”的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形势变化,对今后一段时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作出新要求、新调整、新安排。
扩大贷款对象范围。在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9类人群”基础上,将自主创业农民纳入贷款对象范围;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合伙人,可按个人申请贷款的形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贷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且小于合伙企业注册人数,贷款额度人均最高不超过10万元;已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连续获得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降低贷款申请门槛。放宽创业贷款申请人户籍限制,贵州省辖区内户籍在赫章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均可申请贷款;不再要求贷款对象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往前追溯5年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即可申请。
放宽反担保要求。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配偶是赫章县行政区内在职在编在岗可以取消反担保;允许本辖区内在职在编在岗公职人员一人为三人以下申请对象提供反担保。(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