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推大众创业,近日,威海市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优化升级,扩大惠及对象、降低申请条件、加大贴息力度,对初创期的创业者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一是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30%调整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即可)、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是降低贷款申请条件。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改变了原来有贷款记录就不能申请贷款的限定。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为10万元。创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三是放宽担保贴息条件。取消原有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只担保不贴息的政策限制,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政策规定,同时享受担保和贴息支持。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程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