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用工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近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对辖区内企业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是否到劳动部门登记备案进行了检查。
今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继续开展了劳动用工服务,重点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劳动用工备案记录、签订劳动合同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花名册等资料台账。并对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劳动用工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规范企业劳动用工。截至目前,劳动合同签订备案610份,涉及58家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备案102份,涉及24家用人单位。有效促进了该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红寺堡区人社局 张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