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全面推进2018年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2018.07.05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领导带队。龙井市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龙井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并定期调度工作进度,由主管领导杨廷利副局长带队深入建筑工地开展企业、农民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明确建设企业与施工总承包方的管理责任,在每个工程队入场施工前对每位工人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并保留身份证复印件,建立工人名册,确保工资实名制发放,并将名单报送至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备案。

三是细致了解,全面覆盖。龙井市劳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取开工项目台账,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对劳动用工超过10人的建筑工地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

建筑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有效防止了以拖欠工资形式讨要工程款及恶意讨薪、欠薪现象的发生。2018年截止目前已纳入实名制管理工地9家,此项工作正在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刘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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