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三个一”举措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2018.06.28

今年以来,赣州市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工作方针,采取“三个一”工作举措,着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一是劳动争议“一站式”服务。利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专业力量优势,市本级和全市18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全市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共调解案件213件,占全市调解案件总数的31.94%。二是基层组织“一体化”建设。坚持重心下移,搭起区、乡镇(园区)、企业“三位一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共建立各类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45个,构建社会化“大调解”格局。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257件,占全市调解案件总数的38.53%。三是仲裁案件“一张网”督办。该市18个县(市、区)仲裁办案系统全部上线,实现调解仲裁案件100%通过系统办理,并加强对办案系统运用情况的常态化指导监督,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今年以来,该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417件,结案402件,仲裁结案率达96.41%。(卢育新 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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