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灵璧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某施工企业在建工地正式开庭审理一张姓农民工工伤赔偿案,项目经理、现场施工人员、农民工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旁听。
该施工企业已为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张姓农民工受伤后被评定为工伤九级,要求该企业支付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经过庭审,在仲裁庭的主持下,通过现场调解,劳资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露出高兴的笑脸。
此案庭审结束后,仲裁院负责人就《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主要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宣传,并就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赔偿办理及农民工工资相关问题与现场人员互动交流,解答了农民工关心的工资问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共150余份。
施工企业对送法“进工地”这种活动形式表示欢迎,并称通过该活动,必将有效提升了企业依法用工意识。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部署及“七五”普法规划、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为创新普法活动方式,县仲裁院与施工企业协商,以劳动争议案件现场庭审为载体,共同开展了送法“进工地”活动。(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