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赤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处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中,启用“表格式调解书”。
因企业拖欠罗师傅工资,罗师傅向赤水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由于案件事实清楚,办案仲裁员迅速启动了调解程序。该案在经过几轮调解后,最终得以调解结案,办案仲裁员当场向双方送达了“表格式调解书”。罗师傅签收后表示:“这份调解书一目了然,达成的调解事项内容明确,一看就懂。”
“表格式调解书”是赤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简化文书格式的积极探索,表格内容包括案件事实、调解结果、法律依据、权利告知等事项,其优点在于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有效节约了仲裁资源。(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