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 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创新

2018.06.08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鼓励综合试验区在法律框架下积极开展劳动关系领域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创新试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创新、制度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内蒙古将通过3年的探索,通过综合试验区建设,在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体制、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取得可操作、有效管用的突破性进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某个方面有创新措施,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和经验;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引领带动各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现整体提升,促进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

各盟市可根据试验区建设任务需要,选取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用工较为集中的一个旗县(市、区)开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同时,当地政府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确定任务清单和分工,做好年度任务分解,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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