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多措并举加大有组织劳动力转移力度

2018.05.31
年初以来,新源县劳动力转移工作采取县委统筹、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共同推进模式,在全县范围广泛动员,拓渠道、先考察、重联动,加大力度推进劳动力向疆内外地州省市有组织转移。截至目前,新源县有组织转移就业587人,其中向疆外转移364人,向疆内其他地州市转移223人;转移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柯尔克孜族等少数民族570人,占总人数的97.1%;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96人,低保户9人。

年初以来,新源县劳动力转移工作采取县委统筹、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共同推进模式,在全县范围广泛动员,拓渠道、先考察、重联动,加大力度推进劳动力向疆内外地州省市有组织转移。

一是加强对接,开发岗位需求。积极与自治区、州人社局对接,主动出击,寻找岗位;加强与内地及疆内其他劳务公司的合作,积极联系,开发岗位;提升本地劳务公司开发岗位能力,多方联系,增加就业岗位。

二是打好前站,细化转移前服务。实地考察企业薪资、环境、就医、食宿等问题,尽量选择适合我县劳动力实际情况的企业及岗位,想在前处,走在前处,通过细致的前期工作,缩短劳动力的适应周期,缩短与企业的磨合周期。

三是储备力量,保证转移质量。做好劳动力储备工作,动员各乡镇对劳动力进行摸排统计,梳理好信息台账。并积极组织劳动力提前政审和体检,开展转移前纪律及国语培训,确保企业用工后备力量充足。

四是及时总结,优化转移效率。及时组织劳动力转移情况汇总通报会,通过“两对”(对标准、对台账),结合指标任务对每一阶段表现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转移中出现的问题互相通气、及时总结,改进转移方法,保证转移高效、有序。

截至目前,新源县有组织转移就业587人,其中向疆外转移364人,向疆内其他地州市转移223人;转移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柯尔克孜族等少数民族570人,占总人数的97.1%;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96人,低保户9人。(新源县人社局 周叶丹 崔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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