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社厅日前发布消息,2018年计划组织4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及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两年内(2018届、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贵州省明确,见习期间毕业生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对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留用见习期满毕业生的见习单位,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