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开出了首张欠薪“黑名单”:湖州某饭馆经营人赵某,拖欠7名劳动者工资共计43383元,在经湖州市人社局责令整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等程序后仍以逃匿形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赵某已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信用湖州”上公布,期限为1年。
近年来,湖州市人社局针对欠薪失信行为下功夫、出狠招、促实效,健全制度重引领,联合惩戒防拖欠。他们出台《湖州市劳动保障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列入守信“红名单”;将无故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他们建立重要环节审核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案件取证是否全面、处罚自由裁量是否恰当等进行审核,确保具体案件经办、法律文书制作、文书送达确认等流程依法依规,确保违法企业及个人被列入“黑名单”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湖州市人社局还建立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对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加强资源推送共享,利用信用征询系统进行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黄建章 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