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民权 促和谐——江西省永丰县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担当实干主动作为

2018.05.11

近年来,永丰县人社局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职能,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在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了案前一站调解、协议一步落实、权责一步明确、案后整改一步到位的“四个一”办案模式,有效化解和处理劳动争议,在维护辖区和谐劳动关系、保持人社领域信访稳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荣获2017年度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吉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行政调解上下功夫

为及时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县人社局以深入调查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的特点和作用,积极做好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通过行政调解了结案件,提升劳动关系调处效率。2018年2月,县杏严煤矿因产能落后、污染严重等原因被政府关停,59名职工集体到县人社局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仲裁委接到申请后,通过审查当日即予立案,并做好情绪安抚和政策解释工作,引导他们选择正确途径表达诉求。同时仲裁委3次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先后4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地制止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坚持依法行政,在规范执法上下功夫

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劳动信访案件快受理、投诉案件快查处等工作机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社会检验、群众检验和司法监督。2018年2月5日,金圣美等23人到县人社局投诉永丰县峰尚国际工程项目拖欠工资36万余元,经深入细致地调查、解释和耐心劝导,在详细核实所拖欠的全部工人工资后,当日责成施工方江西中云建设有限公司提取现金36.08万元现场发放给工人,获得工人的一致好评,纷纷夸赞县人社局是劳动者的“娘家”。

三、坚持提升服务,在法治宣传上下功夫

灵活使用普法和办案平台,强化劳动合同意识。一是“以案释法”,与县司法局、县总工会普法平台对接,2017年以来先后4次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展板、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二是“以案促法”,通过企业自身或身边企业发生的案例,进企业进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影像资料、案件回放等方式促进企业和单位学法用法,规范用工行为。三是开设咨询热线、公布热线咨询电话和开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岗,2017年以来共接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咨询320余人次。四是强化业务指导,上门上户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解释工作,增强辖区内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意识。2017年,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仅占案件总量的2.6%。(江西省永丰县人社局 张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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