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的张女士到唐山工人医院就诊,向急诊服务台出具了居民身份证、医保卡、贫困手册和转诊通知单等相关材料,当工作人员插入医保卡后,电脑收费平台马上显示了“建档立卡”的标识。张女士持卡在该院就诊,结算时仅支付了医疗费用的5%。
张女士享受到这样高的报销水平,得益于唐山市的医保新政。唐山市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即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基础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际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医疗费用(含目录外医疗费用)按照95%的比例报销,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结算,只需支付个人应自付的费用。(晓悦 卢明 唐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