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人才评价 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2018.05.07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科技人才是创新行为主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以科技人员为基础性支撑。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应围绕创新发展需求,以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重大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引导科技人才服务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为创新型中国建设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一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大科研信用体系建设。 把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恪守社会公德、职业和科学道德准则,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因素和基础。把科研诚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科研不端行为。加快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对科研人员、承担单位等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共享信用评价信息,为后续评价提供基础。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将严重科研不端行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科技人才是创新行为主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以科技人员为基础性支撑。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应围绕创新发展需求,以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重大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引导科技人才服务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为创新型中国建设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一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大科研信用体系建设。

把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恪守社会公德、职业和科学道德准则,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因素和基础。把科研诚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科研不端行为。加快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对科研人员、承担单位等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共享信用评价信息,为后续评价提供基础。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将严重科研不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对当事人在项目申报、职位晋升、奖励评定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优化人才评价环境。

二是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分类评价科技人才。

要把握科技创新的长期性、系统性、不确定性,突出评价中长期目标,突出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业绩和潜力评价、过程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完善容错免责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根据科技人才不同领域、岗位特点,分类健全涵盖品德、能力、业绩等要素的人才评价标准,注重创新质量、统筹能力绩效、结合团队贡献,实行差异化评价,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

根据科技人才的工作性质和科技活动特点,可以将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三大类,在此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价。

三是要以同行评价为基础,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

要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数量等观念,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情况开展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国际同行评价。加快建立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评价作用,拓宽科技社团、企业和公众参与评价的渠道。积极培育发展科技人才第三方评价机构,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开展独立评价。

四是要突出科技人才工作能力,发挥用人单位主导作用。

突出基础研究人才的研究能力、学术影响和学术贡献,重点评价其把握基础科学领域创新方向能力,提出、分析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带动研究团队发展、提升学科水平能力。

突出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的技术创新水平、成果转化程度和产业发展贡献,重点评价其对专业领域技术前沿把握能力,共性核心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对产业转型升级带动能力。

突出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的提高社会管理、科技管理效能的能力,重点评价社会公益研究人才关注和研究社会、民生及产业发展热点,提出发展建议、决策参考的决策咨询能力;重点评价科技管理服务人才制订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推进重大科技活动的管理协调能力;重点评价实验技术人才的实验技能、操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支持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细化评价标准,自主评价科技人才。合理确定不同类别科技人才的评价周期,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鼓励实行聘期评价。设立紧缺、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评价绿色通道。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结合。

同时,要加强科技人才评价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的正确引导作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评价管理系统,科学简化评价程序。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保障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合理流动。建立健全申报、审核、公示、反馈、申诉、巡查、举报、回溯等制度,实行评价全过程痕迹化管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作者单位:邢明强,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苏志霞,河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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