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宁农工小组发〔2017〕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大武口区对2018年度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任务管理。一是与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明确职责。二是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及细则》,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督查考核,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部门,区政府将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并扣减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相应分值。通过目标任务管理促进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