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樟树市就业局认真加强对全市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探索和开发,使公益性岗位成为大批就业困难对象的“香饽饽”极大的缓解了社会的就业压力。
一是认真建立起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确保合格人员上岗就业。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共有人员1330名,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保障服务、环卫清扫、交通协管、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残联协理员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4050”类就业困难对象、残疾人、退伍军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双困”大学生等人群。为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就业,必须严把人员“入口”关,做好摸底调查,同时及时清退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二是认真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加强责任监管。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用人单位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负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制定、工作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益。
三是认真健全公益性岗位台账,加强检查监督。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的,进行相应调整,对空岗的公益性岗位及时调剂。市财政、市人社局不定期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检查,对人员信息虚假、冒领、骗岗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防范和查处。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各用人单位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了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是规范劳动报酬,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目前,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当前的工资水平,确立了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标准,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江西省樟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信息报道组 方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