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保驾护航——河北省定州市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2018.05.03

近年来,河北省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全力为劳动者保驾护航。

据统计,2017年以来,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投诉举报案133件,共为2114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670.79万元,结案率达100%,并被评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

队伍素质决定执法质量

在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的会议室,挂着一面写有“处事公正,讨薪为民”的锦旗。这是农民工老潘和他的工友对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帮他们讨回被拖欠工资的感谢。

2016年9月底,老潘带着数名工友来到大队,投诉他们在定州市某工地做木工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149万元。接到投诉后,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马上立案核查。他们了解到,由于开发商未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并依法对开发商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立即整改。开发单位负责人、木工单项承包人等在与工人核对账目协商一致后,在劳动监察工作人员监督下,老潘等人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在老潘等人送的锦旗旁,还挂有数面锦旗,每一面锦旗都是一个为劳动者维权的生动故事,而故事的背后,则是一支工作素质过硬的劳动监察队伍。长期以来,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同时狠抓业务学习,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的队伍。

“只有做法律的明白人、政策的清楚人,才能确保执法有的放矢、准确无误。”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指导员何胜辉告诉记者,“在日常工作中,劳动监察大队队员们熟练掌握运用《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我们还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总结自身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不足,并通过模拟案发和处理经过,积累实战经验。”

制度措施决定工作成效

“这一年多来,劳动监察大队一直在帮助我们规范管理。”定州信誉楼商厦人事部主管杨晓辉告诉记者,“根据企业在不同时间段的不同特点,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会开展定期巡查。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到加班费的发放,再到工资和福利待遇的发放,有些我们忽视了的小问题,他们都会替我们考虑。”

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定期走访企业,了解和掌握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就业准入、社会保险、工资分配、工作时间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失误,解决矛盾和纠纷,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他们还印制了简易劳动合同书、身份核查登记表、农民工权益告示牌、花名册、工票(表样)、工资表等资料,方便队员在施工现场指导用人单位完善用工管理。

2017年以来,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共巡视检查建筑工地96个,涉及农民工2033人,指导补签劳动合同500人次。

兜底防线保证应急及时

“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应急周转金制度,是我们保障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三道兜底防线。”定州市人社局副局长周景波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定州市共有38个建设项目落实了工资预储金制度,缴存农民工工资预储金7822万元,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61万元,共动用应急周转金2笔314.06万元。

定州市人社部门建立了一套应急响应机制,以处理因欠薪引起的突发事件。“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在相关单位成立了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分别对本区域、本行业内由劳动纠纷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路金介绍,完善的机制确保了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稳控事态、依法处理。

此外,定州市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欠薪企业的惩戒力度。他们定期梳理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和处置情况,对企业欠薪违法行为和解决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定州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细则(试行)》进行“黑名单”管理。对情节严重且不主动配合解决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的企业,报送省级失信平台进行惩戒。(记者 赵为 通讯员 王健成 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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