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建设结硕果 优质服务再升级——湖北省恩施州推进调解仲裁专业化建设

2018.04.29

自2016年5月被湖北省人社厅确定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业化建设试点以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坚持创新机制、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不断推进调解仲裁工作队伍专业化、基层调解组织专业化和办案手段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人员队伍“专”起来

在恩施州,每个乡镇都配备了一名就业创业信息员、一名劳动关系仲裁协调员、一名劳动监察协管员,每个社区、行政村都配备一个人社工作协理岗。为充实基层经办能力,恩施州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了基层人社“三员一岗”制度。通过该项制度,恩施州扩充了调解仲裁员队伍,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乡村。除此之外,恩施州还畅通仲裁员来源渠道,在人社系统内部聘用兼职仲裁员50名,其中法学专业的11名,全州仲裁员数量达到117名。

“队伍建设是调解仲裁工作的基础,既要有量的优势,还要有质的提高。我们实行人员分类分级培训制度,注重提高调解仲裁员的专业能力。”恩施州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7年9月,恩施州人社局组织了全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并为考试合格者办理仲裁员资格证书,全州80名仲裁员参加培训。2017年11月,该州召开劳动人事争议疑难案件工作会。会议对涉及建筑领域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险等争议的10个疑难案例进行了讨论,并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二倍工资仲裁时效、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通过这次会议,该州统一了案件处理标准,破解了部分疑难问题,提高了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

近两年,恩施州累计培训调解仲裁工作人员500余人次,其中328人取得调解员证书,117人取得仲裁员资格证书。

调解组织“专”起来

近年来,恩施州人社局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通过部门联动,建设专业性调解工作机制,力求将争议处理在一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6年,恩施州人社局联合州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提出企业单位职工人数达5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应当依法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要做到人员、经费、场地“三落实”。

“我们全面规范基层调解组织,逐步实现了调解组织标识、名称、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调解员行为规范和证书管理‘六统一、五上墙’。”恩施州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2018年,恩施州人社局联合州法院、司法局、财政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通知》,在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和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各地因地制宜,加以落实。咸丰县人社局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基层调解人员参加培训,增强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来凤县人社局与县综治办、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联合形成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促进了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落实。

目前,该州90个乡镇已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246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设置83个“劳动争议调解窗口”。全州近30%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基层调解组织

得到化解,调解成功率达69%,仲裁案件数连续两年下降10%。

办案手段“专”起来

2017年,恩施州一家建筑公司与员工小张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为小张多次旷工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双方对旷工次数存在争议,小张认为建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向恩施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小张的指纹考勤记录是该案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庭审期间,通过证据实时展示系统现场展示并核对小张百余页的指纹考勤原始记录,案件得到了客观、公正、高效地处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恩施州牢固树立“阳光仲裁”理念,州本级率先行动,积极开展仲裁庭升级改造。他们配备了数字影音系统,实时展示视频、音频等多媒体证据,双方当事人可直接通过大屏幕核实庭审笔录,避免重复发言;配备全方位摄录监控系统,实现庭审实况录音录像,为庭审的公正性和数字档案的保存提供了保障,同时满足了远程观摩庭审现场的需求;配备证据实时展示系统,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大屏幕同时查看证据,进行质证。

建设后的州级仲裁庭已达到新的规范仲裁庭标准,各县市也正积极建设规范仲裁庭,全州8个县市中有5个基本达到规范仲裁庭建设标准。

不仅如此,恩施州还在全州推广使用湖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系统。立案庭工作人员在立案接待时,将申请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立案组庭等信息录入系统并提交仲裁院负责人审批,负责人可直接线上进行立案审批。立案后,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案件受理登记,首席仲裁员在开庭后录入庭审情况、庭审笔录及案件合议情况,生成裁决书或调解书并通过系统提交负责人审批,负责人线上审批结案。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确保绿色、高效、公正办案。目前全州办案系统上线率达100%,全州线上办案率超过80%。

除了办案系统之外,该州还推广使用全国仲裁员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将全州仲裁员纳入统一管理系统,从而实现仲裁机构管理、人员管理、聘用管理、培训管理、证件管理全面线上运行,切实提高仲裁员管理信息化水平;同时按季度、年度统计上报全州调解仲裁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全州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监管和规范调解仲裁工作提供数据依据。(肖桂平 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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