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这一文件对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这一重要历史关头,《意见》意义深远。
党章明确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建国以来,工人阶级作为新的生产力代表和重要的政治力量而受到重视,其待遇自然也与其政治地位相应。计划经济时期,工人的收入与其他社会阶层的收入差别不是很大,而且当时的八级工资制也体现了工人待遇与技术水平相挂钩的要求。
1994年以后,我国开始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时期,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以国家决定收入分配为主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要体现价值规律,生产要素价格会反映市场需求。但是,我国至今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还不发达,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价值规律的“部分扭曲”。决定劳动力价值的因素会更加多元,而这其中,市场是决定因素。一个企业效益好,员工的工资应该高,但拥有高超技艺的技术工人,可能会因为市场经营管理因素而收入赶不上技艺水平不高、但在“效益好的单位或部门就业”的人。加上近些年来,虚拟经济发展很快,实体经济受损,一线工人的地位和待遇在下降。从高考就可以看出,很多家长并不情愿让孩子“上技校,当工人”。特别是普通高校扩招之后,上技校成为考不上大学孩子的选择,受到某种意义上的歧视。这种“扭曲”的价值规律,导致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受到影响。
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培训和技术工人队伍建设都给予高度重视。继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4年《现代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发布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法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职业技能大赛制度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政策和措施,都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现。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实行等价交换。在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通过优胜劣汰,以此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市场供求影响商品价格,商品价格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价值规律告诉我们,技术工人的收入是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的反映,基础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经济是基础,技术工人的收入水平决定了它的社会地位。
《意见》提出:“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价值激励导向。”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落实政策的力度会大些。但对于很多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来说,政府就需要利用好财税、行政等手段,纠正“不重视实体经济,不重视技术工人价值”的现象。因为这种现象不仅会损害实体经济的发展,影响结构性就业矛盾的解决,从长远看,也会损害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影响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战略实现。从国际比较来看,发达国家的人工成本都是较高的,技术工人的工资也是较高的。如:瑞士、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等,这些国家技术工人的待遇与“白领”差距不大,甚至会超过一般“白领”。
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首先要“去虚火”,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缩小实体经济从业人员收入与虚拟经济从业人员收入的巨大差距,才能有效调控劳动力市场有序流动。其次,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看,要加快技工院校的一体化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让供给更好地满足需求,解决长期以来学用脱节的问题。再次,从正激励和负激励两个层面,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科学的收入分配制度,真正做到“收入要体现岗位价值大小、能力高低和贡献多少”。最后,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和财税引导力度。(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董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