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0个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受表彰 含30家企业12家园区和18个乡镇(街道)

2018.04.24

近日,江西省政府在南昌市召开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表彰大会。30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2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18个“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受到表彰。

“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表彰项目2016年6月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设立,是全国较早由省级政府设立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表彰项目。该表彰项目由省政府主办,省人社厅承办,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实施,每3年评选一次。

会议要求江西省各地要切实抓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要着力化解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组织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让企业员工在劳动中创造财富、在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要大力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物质条件。(赣仁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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