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指在家政服务领域经营活动中违反《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机构及人员等责任主体,包括失信家政服务企业、失信家政服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
《备忘录》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子系统。商务部通过该系统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家政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更新动态。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家政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