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2018.04.18
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保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

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保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

考核时间从2018年到2020年,每年度开展一次,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强化各市州政府的责任主体意识,主要目的是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情况。

考核采取百分制,分A、B、C三个等级。机制健全、保障制度完备、欠薪投诉案件全部妥善处理、考核得分在全省前两名的为A级;保障农民工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后两名的为C级;A、C级以外的为B级。考核为C级的,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约谈该市州政府有关负责人。被约谈的市州政府在两周内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书面报告,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闫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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