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人社局积极落实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 “强富美高”发展内涵定位,围绕全面乡村振兴,积极实施四项惠民工程,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民生导向、坚持服务大局。
一是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精神,深化创业带动就业,实施返乡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全面完成省级创建“三创”目标。完善免费培训、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失业保险管理等制度,发挥政府资金在促进就业上的杠杆作用。针对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实现就业创业兜底保障,稳定重点群体就业。深入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服务体系,为百姓提供便捷高效公共就业服务。
二是社会保障提质工程。促进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小康社会监测指标持续达标;深化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规范制度机制,完善经办流程,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同城同待;深化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改革,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付费;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市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社会保险服务。
三是人事人才管理工程。创新“人才招引进校园”形式,落实新一轮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和培育各类紧缺急需人才。大力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发挥各类高层次人才载体平台功能,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全面建立人才“来得了、留得住、用得好”的机制体制。深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逐步实现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网上查询,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支持各地争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示范区。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引导企业主动提高劳动者工资性收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抓好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加大治欠保支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置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社区设立调解平台,将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1-3月份,该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41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9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为1.8%,转移农村劳动力2252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服务需求)服务率为10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率为100%。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462人,支持成功自主创业823人,创业带动就业3761人,创业培训543人,引领大学生创业116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2458人,城乡新成长劳动者技能培训1128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查、书面审查等多项行动,接待群众咨询、举报投诉95件,其中,成功调解74件,立案调查8件;积极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29户,涉及农民工9872人;开展“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章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