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崔家集镇村民刘杰,因罹患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去年一年医疗费就高达100.5万元。2017年,青岛实施了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在原“基本医保+大病医保”的基础上,增设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三个保障层次共为刘杰报销了84.6万元,占总费用的84.2%。加上民政救助,刘杰自付比例为2.88%,全年负担不到2.9万元。
青岛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20万元和18万元。大病医保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和居民均为60万元,结合全民补充医保制度,有效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
按照公平普惠的原则,青岛市统一职工和居民医保待遇标准。一方面对医保范围外的15种高值特殊药品耗材费用,报销80%且不设置起付线;另一方面对医保范围外临床必需以及基本医保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部分报销70%,其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免起付线一个年度最高报销20万元。
青岛市的补充医保制度采取了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医保个人账户保值增值收入三方筹集渠道,年筹资规模5.5亿元,并设置全民补充医疗保险财政专户,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基金池。全民补充医保特药特材目录,按照基本医保范围外、重大疾病治疗必需、疗效显著、费用较高且难以使用其他方案替代的原则确定,经过专家论证、谈判团购纳入支付范围,其中不乏临床疗效显著的“靶向药”和刚需“救命药”。
为解决高值药品“落地难”的问题,青岛市建立了特药特材定点取药制度,大病患者持责任医生开具的处方直接到特供药店取药。目前青岛市共有8家特供药店为大病患者提供取药、健康咨询、慈善救助“一条龙”服务。2017年,青岛市共为15.2万人次重特大疾病和罕见病参保患者报销费用3.44亿元,有效缓解了重病患者“有病治不起、有药用不起”的困境。
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补充医保”三层医保体系之外,青岛实现了与民政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即对城乡困难居民经医保报销后医疗费负担仍较高的部分,由民政给予最高13万元的医疗救助。
另外,青岛还将全市5.08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保精准扶贫范围,由财政出资按照居民医保高档标准全额补贴参保,并让其享受高档待遇。2017年社保精准扶贫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报销医疗费累计1.42亿元。(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