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泽:在建设施工企业中全面推行用工明白卡制度

2018.04.16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实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日清月结”,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近日,临泽县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日清月结”实施办法(试行)》,在建设施工企业中全面推行用工明白卡制度。

办法要求,凡在本县境内从事建筑、市政、道路、水利、园林绿化、文化旅游、农田设施、装修装饰、安装等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和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必须实行“日清月结”。为实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日清月结”,在建设施工企业中全面推行用工明白卡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与工程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签订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方协议,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企业自开工之日起使用用工明白卡。各施工企业应将用工明白卡的发放工作落实到每个项目部、班组和务工人员。要指派专人负责,按日填写用工明白卡,记录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内容及日工资额,并由记录员和农民工(劳动者)签字确认。开工时没有使用用工明白卡的施工企业,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发放崔告函,督促补办。用工明白卡每月一人一卡,一式两份,经项目部确认,加盖施工企业公章,一份交农民工,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做为次月十五日前为农民工结算工资的依据。

办法规定,行业监管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监管权限,负责履行本行业建设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日清月结”的监管责任,规范施工企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用工明白卡的覆盖面要与单位用工备案表(含订立、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面报告书,劳动合同订立情况一览表,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农民工权益公示栏银行代发工资发放单相一致。凡连续两个月不给农民工填写发放用工明白卡的施工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县人社部门不得推荐评审“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无欠薪”项目部。

办法明确,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行业监管部门或项目主管单位履行监管责任的督查,及时向县督查考核局通报情况,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日清月结”的督办力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处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欠薪行为时,不能提供用工明白卡和劳动合同的,不得为该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出据无欠薪证明。

此办法的施行,必将对推动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强大政策支撑。(临泽县人社局 吕建军)

 

( 责编:lj )
  • 劳动用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