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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襄汾县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首先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襄汾县规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责任共担原则,由参保个人和医保基金共同承担,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资30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医保经办部门统一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部门出资。(张胜利 梁瑾 张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