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参保人员住院价格有了“限高杆”

2018.04.11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人社局等3部门联合发布了该市首批基本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付(收)费指导价位,选择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118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这意味着今后,该市参保人员支付这118个病种的全程住院治疗费用有了“限高杆”,超过了这个标准,多出的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承担。

从指导价位表上可以看到,118个病种有甲状腺癌、直肠癌、乳腺癌、胃癌、脑出血等重症疾病,也有肾结石、老年性白内障、肺结核、颈椎间盘突出等市民常见的多发疾病。据了解,按病种结算的医疗费用,包含参保患者一次完整住院诊疗过程中发生的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一次性医用耗材费、床位费等医疗费用,以及会诊费、医疗机构要求或推荐外购的药品材料等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参保患者病情和临床治疗需要,采取相应的诊治手段,不受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限制,参保患者发生的属于按病种结算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以“付费标准线”为参照,按基本医保甲类项目费用管理。

荆门市实行按病种付(收)费后,实现了按项目累加“照单全收”式被动付费向按病种“一口价”打包主动付费转变。据该市人社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病种“打包”付费相当于设了一个“限高杆”,多出的费用由医院自己承担,倒逼医院把医疗费用降下来,一定程度上避免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现象。(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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