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程序,规范执法,图们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运用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程序,依法为1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458万元。
2月11日,刘淑侠、姜艳波等人到图们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老板李树军拖欠工资,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李树军承认拖欠工资,但由于开发区电子公司因出口贸易等问题未及时与李树军结清钱款,李树军表示在2月13日向工人发放工资。2月13日,李树军携带工资表和现金来到大队核对工资,与工人发生工资争议,李树军拒不支付剩余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暂扣剩余工资款4900元,并要求开发区电子公司将产品款存入大队账户,待争议解决后,由大队向工人发放工资。3月22日,开发区电子公司将李树军的产品款存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账户。
存款当日,刘淑侠、姜艳波等16人和李树军以及开发区电子公司负责人到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在向李树军和开发区电子公司负责人详细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确保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依据核对工资表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当场为劳动者发放拖欠工资。
最后执法人员向大家详细说明了打工的注意事项,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淑侠、姜艳波等人表示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学习,也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成效连连称赞。(李龙 张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