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武定县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待遇

2018.03.28

近日从云南省武定县人社局传来消息,武定县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报销优惠待遇,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医保扶贫的实惠。

在武定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报销;其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25%,从400元提高至5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糖尿病等3种慢性病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患癌症等25种特殊病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达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为90%。(妥自圆 李晓琥)

 

( 责编:hjx )
  • 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