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嘉祥县决定自4月1日起,将参保居民在济宁市外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业务下沉至镇街人社所。
据悉,业务下沉后,参保居民只需携带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等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人社所即可报销在异地非联网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并且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部分一次性结算。报销材料经镇街人社所初审、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后,报销费用通过参保居民预留的社保卡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进行支付。此举将切实实现居民医保业务“一窗受理、一城通办、一体审批、一网流转”。(孙爱芳 张代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