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社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根据通知要求,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省高院联合开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信息对接平台,实现案件处理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之间建立相互提交建议书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有条件的地区,人民法院可以在仲裁委员会设立巡回法庭,派出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驻巡回法庭办公。
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委托查证制度,仲裁委员会对确因案件审理需要而又无法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可委托辖区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