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时限从45天缩短至30天 新疆乌鲁木市齐劳动争议审理按下“快进键”

2018.02.01
近期,新疆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工作机制,细化仲裁流程节点管理,将原本45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时限缩短至30天,体现“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理念。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操作细则,使得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结案,步步有措施,层层有监督。对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管辖异议、中止,以及恢复、公告、等待鉴定结果等情况案件的审限扣除和结案时间,作出详细规定。 该院同时探索新的审理机制,培养仲裁员高效工作的习惯,加快案件的审理节奏,做好案件庭前预备庭准备工作;先行了解固定争议焦点,告知双方庭审准备材料,为庭审做好准备。同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探索类型化案件的快速专门审理机制。(阳晨英)

近期,新疆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工作机制,细化仲裁流程节点管理,将原本45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时限缩短至30天,体现“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理念。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操作细则,使得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结案,步步有措施,层层有监督。对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管辖异议、中止,以及恢复、公告、等待鉴定结果等情况案件的审限扣除和结案时间,作出详细规定。

该院同时探索新的审理机制,培养仲裁员高效工作的习惯,加快案件的审理节奏,做好案件庭前预备庭准备工作;先行了解固定争议焦点,告知双方庭审准备材料,为庭审做好准备。同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探索类型化案件的快速专门审理机制。(阳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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