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的热度只增不减。各级人社部门创新举措,只为让农民工能够拿着工钱,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
行动从启动仪式开始
2017年12月1日,在北京中建集团某建筑工地,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开展集中宣传的同时,要组织实施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启动仪式上强调。
启动仪式结束后,很多农民工围拢到一排办公桌临时搭建的咨询台前,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咨询问题。工作人员把咨询台当成露天办公场所,忘记了严寒,耐心给农民工解答各种问题。
增加执法的有效抓手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需要增加有效的工作抓手。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与往年相比,检查的范围和目标更集中。
不仅如此,专项行动在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上格外“亮眼”。除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外,还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
同时,专项行动对于欠薪失信的惩戒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要求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专项检查期间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要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集中公布,形成对欠薪行为的有力震慑。
“这些措施,既有具体的惩戒办法,也有法律的威慑手段,使我们的执法更有力、更高效,专项行动的社会效果也更能彰显。”一位来自基层的劳动监察员深有感触地说。
吹响清欠保支的冲锋号
作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统一开展的专项行动,各地纷纷吹响清欠保支的冲锋号。
2017年12月4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专项治理,确保广大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
2017年12月4日至6日,广东省人社厅派出4个调研组,赴深圳、中山、韶关、清远、揭阳、茂名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摸底调研。
2017年12月12日,江西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12家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市区)同时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集中宣传活动。
湖北省人社部门会同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上海市普陀区扎实推进欠薪治理工作,形成了“1+2+3”治理模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开展为期70天的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清欠行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通过“定方向”“定方案”“定方法”的“三定”举措,部署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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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对清欠保支工作的落实、督促、提醒,都源于一个朴素的使命——让农民工回家过年的路,不再遥远。(记者 王永 通讯员 王莹 叶撰文 沈珊珊 田曜恺)
▲2017年11月6日,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走进石家庄正定新区地铁施工现场,为农民工发放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农民工维权须知等宣传资料。(费彬 摄)
▲2017年12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查处辖区某建筑工地欠薪事件后,为农民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唐学基 摄)
▲2017年11月,滕仕鄂(右)等9名工人给湖北省鹤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送上锦旗,感谢鹤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为他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周雪蓉 摄)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区住建局,检查高陵区九境城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孙毅 摄)
▲2017年12月7日,天津市北辰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在北辰区御龙湾广场向农民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刘旭 摄)
▲2017年11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劳动监察执法局在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勉向进 摄)
▲2017年12月9日,福建省漳州市人社局、住建局等10部门组织开展“欠薪举报投诉劳动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林祥海 摄)